重点工作:
(一)编制林木种子中长期发展规划,并具体组织实施;
(二)林木种质资源保护、开发、利用;
(三)林木种子生产、供应的指导、协调与服务;
(四)林木种苗质量监督、检验和检查。组织制定地方质量标准,核发相关人员资格证书;
(五)林木种苗行政许可的审核、发放、查验;
(六)林木良种审(认)定、选育、推广及良种和采种基地建设与管理;
(七)林木种子行政执法;
(八)参与、协调种子工程项目的编制、年度投资计划的编报,并具体组织实施;
(九)全省林木种子质量检测。依法出具由各级司法部门委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;
(十)全省主栽树种的种子储备;
(十一)行业培训、考核及业务指导。指导组建行业协会。